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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垦种业天长分公司小麦商品粮竞价销售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25 浏览次数:2140


皖垦种业天长分公司(出售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竞价销售小麦商品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销售内容

1.竞价销售内容:竞价小麦是指(出售方)现有的转商种子粮小麦。

2.数量:约200万公斤左右。

3.具体数量据实计算。

4.存放地点:安徽皖垦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天长分公司。

二、小麦质量

以上述存放地点存放的现有小麦质量现状为准。请参与竞价的竞买方于竞价销售活动前到上述存放地点自行查看,出售方配合;如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竞价的竞买方均视同认可小麦的质量,成交后不得再对质量提出异议。

三、竞价资格

(一)参与竞价的竞买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已在国内注册,持有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粮油贸易、加工(用粮)、饲料生产企业(经营者)等。

2.具有良好的经营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4.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二)参与竞价的竞买方须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

4.公章(用于签订合同)

四、竞价保证金和竞价形式

(一)竞价保证金

1、参与竞价的竞买方须于竞价销售活动前一日17:00点前向出售方账户汇入竞价保证金壹拾万元,竞价保证金汇入分公司账户。

2、竞价保证金在规定的时间内,经核实到账后方为有效,并视同竞买方响应本次竞价;如竞买方不按时参与竞价,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竞价。

3.实际竞得方竞价保证金不退还,转为《小麦竞价销售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最后一批提货款中冲销,出售方不承担利息;如实际竞得方违约,竞价保证金不退还。

4.非实际竞得方所交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销售活动后七个工作日内返还,出售方不承担利息。

5. 出售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安徽皖垦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天长分公司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天长市浔河支行

号:  12036001040001683

(二)竞价形式

1. 本次竞价出售方设保底价,此保底价在开竞价报价单前现场公开。

2.竞买方将写有竞价价格并加盖竞买方公章的报价单,密封在一个材料袋中,竞价价格精确到0.002元/公斤,在入场时提交给工作人员,逾期不予受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竞价销售活动时间、地点安排及程序

1.开标时间:2020年 12月 1 日(星期二 )上午10:00。

2.开标地点:天长分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参与竞价的竞买方,派一名代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足额竞价保证金收据进入会场,将装有竞价报价单的密封件和竞价资格材料,送交出售方工作人员李新广、秦军共同勘验,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方不能参加投标,即废标。

⑴当竞买方报价全部低于保底价时,本次竞售无效,竞价销售终止;报价等于和高于保底价时,最高报价即为实际竞得价;如最高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时,最高报价的各竞买方须再次竞价,其再次竞价的报价必须高于上一轮的最高报价,否则,视为无效竞价,直至实际竞得方产生(如并列高报价竞买方都放弃继续竞价,为了保护出售方利益,并列竞买方共同赔付出售方本次商品小麦竞价保证金金额的钱款,出售方择日对本次出售的商品小麦另行竞价出售)。

⑵如参与小麦竞价的竞买方少于3家或资格审查后竞买方少于3家,竞价改为竞争性谈判,谈判价格最高且高于保底价的竞买方,即为实际竞得成交方。如谈判价格全部低于保底价,本次竞售无效,竞价销售终止。如出现并列最高出价,则按前述条款⑴执行。

六、其他约定

(一)合同签订:竞价销售结束后,实际竞得方须于竞价销售活动当日签订《商品麦销售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的,按违约处理,没收竞价保证金。

(二)实际竞得价为存放地点不含包装的标的物散粒车板交货价。如实际竞得方不按所签合同约定时间付款或完成提货的,视为违约,出售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处置剩余的标的物。

(三)提货期限

竞价销售小麦提货期限以签订《商品麦销售合同》为准。

(四)货款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现款提货(据实计算),履约保证金在最后一批货款中冲销。

(五)本公告有关条款与《小麦竞价销售规则》和《商品麦销售合同》不符的,以《小麦竞价销售规则》和《商品麦销售合同》为准。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出售方所有。竞价销售活动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联系事项

联系人: 高颖新      电话:15605507708




安徽皖垦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天长分公司

2020年11月20日


皖公网安备 34010402701935号